看了很多的测评和报道,对爱马仕Birkin的评价就是一个字,美!个别跟k其他的做对比,有超容量大、好看等等实用度好评。但究竟是怎么个实用,还得用过后才知道。

第一,开合及其省时省力,不用解扣的情况下,只要不是胖的离奇,完全可以把手伸进去拿出任何一般体积的物品,比如一瓶水,雨伞,手机。拿完包自动合上,好像有松紧带一样,提上完全不用担心丢东西。这点深得我心。
第二,内袋设计合理。一个带拉锁的可以放钥匙卡包,一个不带拉锁的位置较高,刚好可以拿手机耳机纸巾公交卡等。lindy最喜人的设计就是外面的两个口袋,拿小东西实在太方便了。而Birkin由于不用解扣伸手也能做到,也不算输。

第三,才是仁者见仁的美,说实话这个美可能心理上的因素还更多些,因为拥有铂金包而更加喜欢拥有铂金包的自己,也必然更加自信,肯定觉得人比包更美啦。至于大小,25装好东西后已经很沉了,30暂不考虑。但装同样多的东西lindy并不会觉得沉,跟肩带的设计很相关。手腕完全可以穿过,即使冬天不能也无所谓,我觉的大部分时间这包还得提着,所以这条不是毛病。

爱马仕铂金包现在是有钱都很难买到,对于很多人来说,铂金包一直都是梦想。其实究竟有多好很难表现出来,用过后才发现,见仁见智。价格贵的并不适合自己,我们选包包还是要看用的是否顺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