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查获33件侵犯知识产权物品 多为奢侈品

   2019-11-01 IP属地 湖南长沙1360
核心提示:  查验现场(央广网发 成都海关供图)  央广网成都10月30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日前,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
 

  查验现场(央广网发 成都海关供图)

  央广网成都10月30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日前,成都海关所属成都双流机场海关在对加德满都至成都的航班进行监管时,在一名中国籍女性旅客行李物品中查获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围巾,共计33条。海关人员现场已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海关发现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予以扣留,但旅客或者收寄件人向海关声明放弃并经海关同意的除外。

  成都海关提醒各位旅客,请在进出境前充分了解有关进出境物品通关管理规定,并可以通过海关门户网站、12360热线、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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