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水库既不是十堰的,也不是南阳的。十堰,南阳对丹江口水库用水,均需依法向汉江集团缴费,且汉江集团会检查十堰,南阳关于丹江口水库的防汛工作,并对周边十六条河进行水质监测。
由于丹江口工程是湖北省负责的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所以汉江集团隶属于水利部,湖北省,长江委,湖北国资委。
现在的汉江集团即是当年修建丹江口工程留在丹江口市的一部,修建丹江口工程的大军大部分前往了宜昌,修建葛洲坝。
1975年2月24日 湖北省委印发鄂发(1975)第13号文《关于成立湖北省丹江口水电工程管理局的通知》。《通知》中指出:1、管理局局为省属大型企业管理单位,由省委、省革委会直接领导,业务归口省水电局。2、全局总编制控制在三千五百人以内(含机动数),其中:局机关二百人(还可省些),直属单位三千三百人,均属企业编制。 3、有关干部配备、劳资、财务、财产等问题,由省委组织部、省水电局、劳动局、财政局会同水电部十局共同研究办理。4、原施工队伍中老弱病残职工,按政策规定属退职退休的由水电部十局办理手续,工程管理局负责安置。5、黄龙滩工程建设和丹江口工程扫尾,请三三○工程局负责。黄龙滩工程建成后,成立黄龙滩水电厂管理机构,属丹江口水电工程管理局领导。
3月8日 在局三会议室召开三三○工程局与第十工程局联席会议。三三○工程局党委书记刘书田、局长廉荣禄等同志参加会议,工程局领导公兴厚、夏克、段子祯、牛汉夫、迟庆德、米栋以及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明确十局的去留问题及答复有关问题。这次会议记录摘要如下:1、丹江口工程局去留的问题,指现有的单位。工程局去三三○的单位有浇筑团、安装团、汽车队、运输段等单位,人员、物质、设备基本不动,一起转往三三○工程局,个别的、很小部分的调整要根据需要由两个单位党委协商解决。2、留下的单位:电站、铝厂、铁合金厂、医院、四大队、升船机管理站、工中、农场等单位,人员、机械、设备、物质基本不动,个别需要调整的,由两个单位党委协商解决。3、定编定员问题:全局定员3500人。其中:生产单位3146人,局机关192人,附属服务单位162人。4、生产单位3146人,其中:电站600人,实编590人;大坝管理队400人,实编391人;综合厂400人,实编385人;铝厂600人,实编580人;铁合金厂360人;农场46人;工中146人;医院300人;修配厂300人。5、局直机关192人。其中:政治工作办公室6人,干部处6人,宣传处8人,武保处16人,工会10人,团委4人,局办20人,总工室10人,计划劳资处20人,财务处7人,行政处15人,库管处20人,物质处40人,汉办10人。6、附属服务单位162人。其中:消防队20人,招待所25人,幼儿园21人,电话总机14人,小车队28人,浴池10人,陈列馆大礼堂5人,电影院5人,印刷厂12人,食堂(包括物质处食堂)10人。
3月13日 在三会议室召开三三○工程局、第十工程局、黄龙滩指挥部联席物质财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三个单位主要领导人刘书田、廉荣禄、公兴厚、夏克、牛汉夫等。会议就十局物资设备处的人员、设备三分转移进行协商。
4月27日 水电部在丹江举办丹江口大坝观测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长办、南京自动化研究所、新安江水电站、东北设计院、成都设计院、第四、七、十一局和第十工程局。会议主要对大坝原型观测的质量,保证观测的准备度、整理误差处理,电力计算技术在观测方面的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交流经验,就提高应变资料整理方法得出了一个大体一致的意见,并发了纪要。
8月6日 湖北省委印发鄂文(1975)13号文《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湖北省丹江口水电工程管理局临时委员会的批复和干部任职的通知》。
8月12日 长办临时党委、第十工程局党委联合向水电部和湖北省委呈报《关于丹江口左岸土石坝付坝滑坡处理的报告》。主要内容:1、8月7日至8日,丹江口地区连降暴雨,8月8日3时至8时五小时降雨量约120毫米,致使左岸土石坝背水面滑坡。滑坡高程在154米至161米之间,共四段八处,全长300多米,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深约80厘米。滑坡发生时,库水位为148米。2、产生滑坡的原因:(1)背水坡面粘土60厘米至100厘米深夯实较差,削坡也未达到要求;(2)背水坡度较陡,滑坡部位大都在1:1.75至1:2的坡度范围内;(3)坝面排水不良,造成坝面积水溢流冲刷坡面。处理措施:(1)对滑坡、未夯实的土体的草皮挖除;(2)按1比2.21坡面回填砂石毛料;(3)用混凝土予制块或砌石护面;(4)加强排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