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电视剧的盈利方式基本上是以下几种:
一、国家广电总局的专项资金扶持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取得的伟大成就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引领风尚,推动社会,鼓舞人心的作用的。重视艺术品位,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
符合以上三点的电视剧可以申请国家广电总局的专项资金扶持。当然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及城市形象的推广也会设立相关的影视剧资金补贴计划。
二、电视剧拍摄地相关部门、单位、景区,酒店等方面的赞助
由于电视剧具有良好的宣传展示效果,所以很多单位、机构都会积极协调配合他们的拍摄, (特别是很多二、三线城市)不少剧中涉及的风景区、酒店、商场不光全力配合,有的更会主动赞助部分资金,以期得到更大规模推广的目的。
三、电视剧中植入广告的收入(主演盈利方式①)
特别是名导演,名编剧,具有极佳收视率保障的演员拍摄的电视剧,这部分电视剧更能获得广告商的亲睐:
《爱情公寓2》中官方指定饮品----光明牛奶,在整部剧集中,除了楼下的那个酒吧,光明牛奶出现的频率是最高的,张益达甚至说它能把他喝醉。《欢乐颂》中康师傅方便面、香飘飘奶茶、支付宝、三只松鼠、唯品会等,特别是唯品会在整部剧集中真是随处可见,电梯里、大街上,甚至演员的口中都能直接说出“在唯品会抢的那件衣服”之类简单粗暴的口播式广告。简直让你无力吐槽。除此之外部分演员自身便是广告代言人,因而有的品牌方也会在他的电视剧里植入部分广告。这部分也是要给制作方钱的。特殊情况下,一部电视剧如果可以同时满足:一个好的制作团队;一部好的题材;几位优秀的演员,电视剧还没拍完就能够将所有的拍摄成本提前收回,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某部大火的电视剧的续集身上,如国内金牌电视剧制作团队----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拍摄的《欢乐颂2》,有媒体指出,其光靠植入广告和版权收入就已经提前回本。四、电视剧的版权收入(主演盈利方式②)
电视剧版权包括著作权、播映权。著作权又叫所有权,是属于制作单位的。
这里面最主要的就是电视剧播映权,通常播出机构挑选是中央台-省级卫视台-地方电视台这么一个流程。这是电视剧赚钱的主要方式之一。首轮播映一般价格高昂,一般都是央视及省台独享。现在随着“一剧两星”(也就是一部电视剧,只能同时在两家卫视播出,以前是4+X制度)的实施,很多省级卫视也压力山大。网络视频平台的崛起,也给电视剧播映权分销提供了新的方向,很多主流视频网站会同步购买相关电视剧的网络播映权,一般是联合购买(很多网站表示,真心贵呀),他们的播出时间通常是电视台播映完的当天夜里12点,也就是不能跟电视台同时播放。当然现在很多网络平台自制的网剧,收视率也是不错的。在国外优秀成熟的电影电视剧还会开发相关的衍生品,演员公仔,服饰,玩具等,如果这个做好了这部分的收入也是可观的,目前国内还没看到比较成熟的例子。(图为好莱坞经典电影《星球大战》衍生品)早些年的电视剧制作单位,还会影视版权卖给音像出版公司。由他们出版相关的音像制品如录像带、光盘等进行销售,来获得收入,然而随着移动多媒体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印象制品已经没有市场发展空间。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国内的影视剧市场处于严重饱和状态,每年拍摄的影视剧只有不到1/5能够正常播出。没人购买就导致很多影视剧项目已经拍摄完成了好多年,依然没有播出,更谈不上能够给公司带来收入。
以上四点就是目前电视剧的基本赚钱方式,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