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您是工作刚一年的新教师,还是有30多年教龄的老教师,学生家长送了一张3000元超市购物卡,我劝您必须尽快想办法还回去,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有前车之鉴。
一个口碑非常好的老师,对待学生很亲切、公正,却被学生家长实名举报收受财物。经调查,举报人是这老师的一个闺蜜,她确实经常送老师各种礼物,但是老师也有常有回礼。可为啥翻脸不认人呢?原来是闺蜜想让自己的孩子做班长,而老师没有同意,认为她孩子各方面表现不够优秀,如果做班长会不服众。就这样她怀恨在心,一气之下把老师举报了。虽然因为举报不实,没对老师做出什么处理,但是,整个过程也让这老师非常焦心。试想:跟自己闺蜜关系的老师都可能被举报,何况是一般家长呢?说不定啥时候就“秋后算账”了。
还真有秋后算账的。有个家长,在孩子整个小学阶段,经常送老师礼物:现金、转账、实物等,每次都说她家孩子基础较差,望老师多多关照。虽然老师极力拒绝,可是禁不住家长软磨硬泡。老师确实也对孩子关爱有加,课上课下都比较重视,常常课余给这孩子辅导功课,无奈孩子确实天分不足,小升初没能上重点中学。这下家长不干了,认为是老师没尽心,一怒之下拿出所有的转账记录、录音、图片,去教科体局把老师举报了!原来她一直都留了一手,就等着秋后算账,不然那些录音、照片哪来的呢?
还有故意给老师“挖”坑的。有个小学一年级班主任在大年初一这天领取了该班学生家长的88.88元微信红包。因为之前该家长要求给孩子换位置,可孩子很高,不可能坐在最前面,只好安排在了倒数第三排,但是家长不满意,仍然要求往前靠,老师没法满足,为此闹得有些不愉快。这次家长发红包,又是大年初一,老师以为家长想缓和关系,就坦然地领取了,并马上向该家长回赠了90.00元的红包,心想有来有往,才有利于改善关系。不料学生家长没有点击领取。也许是因为过年忙,也许是老师认为金额不大,就没有归还此红包,也没有向组织汇报并交由组织处理。本来不大一件事,但是家长不依不饶,直到该老师被开除才善罢甘休。 遇到这样的家长,哪个老师敢越雷池一步?
还有个更厉害的家长,因为8.88元红包,非要闹着开除老师的。这家长在教师节这天,给班主任发了个微信红包。大家都知道,虽然微信红包不显示金额,但是正常情况下,最大金额为200元(什么5.20、2.14、7.7例外)。在教师节这样的敏感时间里,就算是发的200元,老师们也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可是老师不知道怎样回事,随手就点开了红包(比如我们有时候在群里也会不由自主地点开分明注明不属于自己的红包)。8.88元,这个数字吉利,老师以为家长也许就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祝福吧。祝福已经收到,就把8.88元同样用微信红包返回给家长,可是家长没收取。这个也好理解,毕竟金额太小,估计家长没当回事。待第二天红包被退回之后,老师把这件事向校长反应了,准备把8.88元交到学校,可校长说:他不收就算了,也没几块钱,不必上交了,你自己留着吧。只好作罢。没过两天,上级主管部门就来人调查8.88元红包了!这家长不是故意的吗?虽然因为金额太小,该老师既有退还红包的行为,也向校长汇报并有上交的想法,上级主管部门也没对老师做什么处理,但是,哪个老师遇到这样的事都郁闷吧?
家长们送孩子老师财物,目的是让老师特别对待孩子,比如任班委干部、换座位、参加有活动、少做卫生、平时多重视等等,虽然老师们一般不会因为某家长的财物而区别对待孩子,但是,架不住家长的“真诚”和软磨硬泡,一时心软加上贪念收下了家长的“糖衣炮弹”,这就可能为以后埋下了祸患,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家长翻旧账了,这对于教师的职业生涯来说,就得不偿失了。
作为老师,教育、关爱每一个孩子,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如果因为某个家长送点礼物就得到更多的关爱,这就是对别的孩子的不公平。这种风气既玷污了老师为人师表形象,也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还在孩子之间造成人为的等次观念。
所以,老师们遇到有家长送礼物,千万不要贪图钱财而欣然接受,半推半就也不行,必须拒绝。即使“不小心”收到了礼物,也要及时想办法退还,如果家长不接受,就向有关组织汇报并交由组织处理。老师们更不能委婉地索取家长礼物,这,既是一个教师的职业道德所不允许,也有悖相关法律法规。老师们的良好形象,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才能真正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