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
点击 182回答 4 2022-07-23 02:51 IP属地 局域网

今日辽宁一男子抢劫被店员砸了6个啤酒瓶不带血,这是怎么做到?

已解决 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 2022-07-23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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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3 03:24 IP属地 局域网

辽宁一男子去便利店抢劫,店员10秒钟内用6个啤酒瓶猛击歹徒头部,竟然没有出血。这是什么原因呢?

要想知道此事的前因后果,我们还是先了解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

6月29日,辽宁某地警方发布通报:店员6瓶酒砸倒抢劫男子,这样的事情是正当防卫。有记者从超市老板处得知,店员与劫匪搏斗,店员手部受伤。目前抢劫男子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从视频的画面来看,该歹徒穿红色上衣,进到店里后,该店的工作人员和他扭打在一起,搏斗中,便利店店员拿起旁边的啤酒瓶。一个接一个的朝歹徒头部猛击。这名歹徒当时护住头部没有还手,可能也是做贼心虚吧,便利店店员连拿十个酒瓶,打完后这个歹徒头上竟然没有出血。

有人看到这里,觉得歹徒可能练过铁头功。如果他真的练过功夫,在便利店的店员向他打的时候,他应该还击,不会抱起手来,在那里躲避。

如果说他没练过功夫,头上怎么能够扛得住十个啤酒瓶子的打击呢?便利店的工作人员在打他的时候,也是用了十分的力气,并不是轻描淡写的摔下去。再说啤酒瓶子破碎的时候,也会伤到头部皮肤啊。十个啤酒瓶子打完了歹徒的头上,竟然没有冒血,这个也真是很奇葩。

当然,他头部有没有出血并不重要。这名便利店的店员是非常勇敢的,这种精神值得表扬。见到歹徒进来后,他没有退缩,直接上前和歹徒搏斗。

俗话说邪不压正,歹徒被便利店的店员的正气震慑到了,所以他缩在那里不敢还手,他也可能没有意识到,便利店的店员会这样勇敢吧。

一般情况下,歹徒到店抢劫,店里的店员都会吓得大惊失色。任凭歹徒随意做案,但是这家店里的店员非常勇敢,真是好样的。

如果便利店的店员当时把歹徒头部打出血,或者歹徒受伤。这种情况也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歹徒进店正在进行抢劫。便利店的店员在这个时候和他搏斗,完全是正当防卫行为。因为歹徒都是穷凶极恶之人,他们什么事都会干的出来的,发现这样的人对他们毫不客气,不能手软。

以前有一个歹徒入室抢劫,把女主人打的遍体鳞伤。一个女人有什么反抗能力啊?为什么连抢劫带伤上人呢?如此可见,歹徒都是穷凶极恶之辈,丧心病狂之人。对待这样的人绝不能姑息,不能心慈手软。

记得有个歹徒,去金店抢劫时,金店的工作人员吓得失声尖叫,因为他们是女的,看到有一个人高马大的歹徒突然闯进来,早已吓得六神无主,哪里还敢和他搏斗?

当然,这种情况可以理解,毕竟先保命要紧。但是辽宁这位便利店的店员表现得非常勇敢,面对歹徒临危不惧,用自己的正义把歹徒震慑住了。

这名歹徒也真是胆大包天。该便利店有摄像头,他竟然。打算通道。就算当时她小性得手,也会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她还是一样难逃法网。所以做事还要循规守法。走正路,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财富,不要走什么捷径,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捷径。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3 04:19 IP属地 局域网

此事,发生在辽宁大连。男子持刀抢劫便利店,并与工作人员扭打在一起,搏斗中便利店员工拿起啤酒瓶,10秒内朝抢劫者头部猛砸六个啤酒瓶。6月29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店员6瓶酒砸倒抢劫男子系正当防卫。记者从超市老板处获悉,与劫匪搏斗的是该店店员,手部受伤。目前抢劫男子刘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再来说说劫匪被店员砸了6个啤酒瓶却不带血,在电影里面估计我们会经常见到人被啤酒瓶爆头,但那都是道具,主要原因是啤酒瓶是由糖吹制而成,而冷却的糖硬度非常的脆,所以打在头上很容易破碎。

而现在是真实的啤酒瓶爆头,而且还是连续爆了6个!

啤酒瓶主要是由玻璃加工而成的,而玻璃的硬度在国际标准上面是7,骨头的硬度在国际上是3-4之间,硬度比玻璃低,所以打在头上的啤酒瓶不容易碎,碎的可能是头顶。

所以,小新估计这个抢劫犯有可能练过铁头功。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是因为满酒瓶里对外有压力,受力的时候容易爆碎,但是不管怎么样,一点也不影响打在头部会很疼的事实!所以这个劫匪最后还是倒在了地上!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3 05:50 IP属地 局域网

横练铁布衫三十年。童子身40年。已刀枪不入。最后是被酒气晕倒的,绝非受伤。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3 06:01 IP属地 局域网

这劫匪一定是练过铁头功,不然连续六个啤酒瓶“爆头”居然没什么事。

男子的行为怎么评价?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男子持刀进入店铺,企图通过暴力抢劫店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他最终行为店员的英勇而没能得逞,但是不影响他罪名的成立,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对于这种持刀抢劫的一般不会低于三年有期徒刑。

店员的行为怎么评价?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男子的行为,属于持刀抢劫,店员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并且是无限防卫,哪怕最终造成男子受重伤,店员也是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的,当然也是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最终的不良后果必须走男子自行承担。

以上是我的回答,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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