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李嘉诚对业务布局进行了很大的调整,一方面是把内地的一些资产卖掉,从2013年到2018年,李嘉诚已经累计卖出月底和香港20处资产,变现接近1700亿人民币,另一方面是把变卖资产所获得的这些资金投入到了欧洲市场当中。
最近又有消息称,长实集团计划upper west Shanghai(高尚领域)项目,这个项目的估值大概是200亿人民币左右。
李嘉诚旗下的长实集团龟速发展变相获利。
其实买卖资产只不过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李嘉诚所变卖的这些资产过去几年甚至十几年已经增值了很多,所以他现在出手也是赚了不少钱的。不过李嘉诚有一个很有争议点,那就是拿到地后开发很慢,很多地拿了十几年都没开发完成的。
有人曾经统计过,李嘉诚在内地大概有30个项目,但这些项目当中仅有1/3完工,有2/3的项目一直处于开发状态,也就是说只是拿了地没有盖房,这里面有些地块甚至拿了20年都没有开发的。过去20年我国的土地价值已经增长了好几倍,李嘉诚通过这种龟速开发变相囤地,要从中获得了很高的利润。
比如1993年长实集团在北京拿下了一块地,当时地价大概是一平米2000块钱左右,但是到了2018年,这个项目才完成开发,到2018年这个地块的价格已经上涨了4万块钱左右,光土地就增值了20倍。
再比如2008年,长实花了24亿在重庆南岸买了一块164万平米的土地,这块土地一直没有开发,10年过去了还是处于空地。2018年就有消息报道,李嘉诚正准备把这块土地卖出去,现在的价格这块土地已经上涨到200亿以上,李嘉诚花了20块钱买了一块地,什么事也没有做10年就赚了180亿以上,这个钱来的真太容易了。
如何看待李嘉诚这种龟速开发变相获利的行为?
首先,我们不得不感叹李嘉诚高于常人的商业嗅觉。
李嘉诚被称为超人,是做生意方面的能手,他从十几岁开始做生意,一直到现在已经把长实集团打造成了一个财富帝国。纵观李嘉诚的一些商业轨迹,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李嘉诚非常善于捕捉商业机会,比如1967年香港发生的闹事,当时导致香港的房地产一路下跌,很多人都不敢投资房地产,大佬都把房子和土地卖掉,离开了香港。这个时候李嘉诚却大量低价收购土地,事后证明李嘉诚这个举措成为了他走向财富巅峰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同样在97年香港回归的前后,当时香港社会都充满一些不确定因素,香港商人都退出香港和内地,李嘉诚却反其道而行,开始大力布局内地的项目,事实证明李嘉诚这种毒辣的眼光为他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李嘉诚投资内地最大的产业就是房地产,他在很多地方都买入了土地,在90年代以10年之前在内地购买的土地价格其实是很低的,而随着大陆经济不断发展,土地的价格也不断飙升,所以李嘉诚的土地也是成倍的上涨。保守估计,光是土地储备增值就可以给他带来超过500亿以上的利润,这确实是李嘉诚异于常人的地方。
当然,李嘉诚这种独到的商业眼光也是建立在他具有雄厚财力的基础上,普通人想要达到李嘉诚的那种高度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即便买土地也是几个亿甚至几十亿,很多人根本就没有这么多资本,而当时李嘉诚已经完成了资本积累,手头有上百亿的现金,所以可以轻轻松松的把大片的土地收入囊中。
其次、虽然李嘉诚变相囤地获利不厚道,但这也只不过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只要是不违法不违规,那就是合理的。
很多人可能觉得李嘉诚变相囤了那么多地,赚了那么多钱,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而且光拿地不开发,在一种意义上也有对房价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政府拍卖土地就是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多的房源,这样才能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如果大家光拿地不开发,人为的造成房源紧缺,就会导致房价的上涨。最近几年我国房价的上涨,有很大的功劳是因为土地价格的上涨造成的,而开发商只拿地不开发,坐等土地升值,那房地产市场就会乱掉。
但是李嘉诚所购买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在2015年之前,当时我国很多地方对于拿地之后多久要完成开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不只是李嘉诚的长实,其实目前很多城市都有一些土地拿了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有完成开发的。李嘉诚拿了地之后没有在短期之内完成开发并没有违反法律及政策的相关规定,人家只不过是在合理的利用政策的漏洞来赚钱而已。
目前我国对于开发商拿地之后多久必须完成开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土地法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开发商拿地之后两年未动工的,那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如果开发商拿地之后已经动工,哪怕工程进度很慢,甚至包括分期建设,土地的转让合同就是有效的。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开发商拿到地址后,都进行龟速开发,甚至很小一块地都是分了好几期开发,这样可以达到坐等土地升值,房价升值的目的。所以李嘉诚拿了很多地却龟速开发,并没有违规也没有违法,他只是合理的利用规则来获利而已。
只不过目前这种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因为目前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新的政策,在开发商拿地之后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开发。比如2018年深圳就出台了《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试行)》,这个实管理办法规定,所有房地产开发商在深圳范围之内,拿地一年之内必须进行开发,开工之后4年之内必须完成建设,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建设,那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加收地价作为惩罚,长时间没有完成开发,政府就可以把土地无偿收回,这些政策的出台基本上就堵上了开发商囤地获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