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捡到过钱包,但我的一位亲戚曾捡到个没有钱、但有对失主来讲有很重要物件的一个大皮包。
她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翻看了下那捡到的皮包,里面有几张银行卡,身份证,有十几万元金额的购货发票等等。
哦!对了,还有一张8万元的借条及几张名片。名片的名字与皮包里的身份证相符。
我说,照名片上的电话打吧,这么多重要的东西掉了失主一定很着急。
电话拔通被挂了。
我说再打!可我那亲戚沉吟着说,不对,这电话不能再打了。
她讲,失主不接陌生人的电话,从心理学和行为学上来分析,此人属谨慎疑心较重的类型;从名片上看,此人常交际,这么大个钱包里不可能没现金,弄不好失主来了我们讨不到好处不说有可能反而说不清……
我说,那交派出所吧,这些东西对失主一定非常重要!
在向派出所走去的路上,她突然又停下来,满脸凝重地讲,这派出所也不能去,交失物一定要登记我们的详细信息,万一失主皮包里现金较多,一报案,我们就是最大嫌疑人。
她讲,按现在人们的普遍认知逻辑推论,会认为我们是拿了钱还要当好人!
接着她向我讲述了她知道的一个真实发生的案例:
一位姓刘的女士去一家银行取了7800元退休金。之后去了市场花了850元。当天回到家发现不慎将钱包掉了。
事发后,刘女士到派出所报案。
刘女士称,钱包内有她的退休金存折,她女儿的两张信用卡、学生公交IC卡,现金7000元左右、华为手机一部、衣柜押金票一张。
后来刘女士通过监控录像确定捡到钱包的就是邢女士。刘女士找到邢女士,商谈无果起诉至法院要求邢女士返还现金7050元及华为手机一部、IC卡一张。
邢女士称只是看见地上有一个钱包,钱包里没有现金,里面有一个存折和银行卡。
“捡到钱包后我还站在原地喊‘是谁钱包’,没有人回答。之后我就在往家走的路上,将钱包放在道边了。”
法院认定刘女士在其家附近将钱包不慎掉落。随后,邢女士捡起钱包打开后拿着钱包离开现场。庭审时,刘女士表示钱包里有7050元现金并提供当天取款7800元的银行账户明细,还有一部2015年年末购买的华为荣耀6型号手机一部,一张其女儿高中时期办理的IC卡。
对此,邢女士予以否认,称其捡到的钱包无现金,无手机,只有一个存折和几张卡,随后拿着钱包离开,在第一个拐弯处将钱包丢弃。
法院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邢女士拾得刘女士不慎遗失的钱包,应当将钱包和钱包里物品及现金返还。
关于邢女士称其已将钱包丢弃,且拾得钱包时钱包中无现金和手机一节,因无证据支持,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邢女士返还刘女士7050元、2015年年末购买的华为荣耀6型号手机一部、IC卡一张。
讲完案例后她问我:目前,我们没有证据能证明我们没拿这包里的东西,若将此钱包交派出所后,失主起诉我们那该怎么办?
我坚持还是送派出所去,她不去,称不用我管,她自己处理……
最后她怎么处理的我不得而知,故而对题主所提问:你捡到一个钱包,钱包里有1000元钱及重要证件,你会捡起来交给警察吗?
我的回答是:路边钱包君莫捡,太多陷阱和诈骗!

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