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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470回答 9 2022-07-26 01:30 IP属地 局域网

马鞍山女子哭诉遭男顾客骚扰6个月,“剧情反转”涉事男子称她卖假货,并没骚扰她。对此你怎么看?

已解决 悬赏分:40 - 解决时间 2022-07-26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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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2:51 IP属地 局域网

谢邀:

我觉得这不是个事,我认为卖者也是想赚钱,买者也是想买便宜,所以1ooo元的交易,说多只有一千元,就是假货也不吓人,一个男人买到了一个假货说几次也该算了,老说也没有意思,能买闲置商品的人,就不至于是穷得讨饭的人,所以,即使觉得吃了亏,上了当,也应自认倒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网购不看实物是有反差的,男人量放大些,算了!作为卖货方,那女人看样子也蛮可怜,双方好象都有理,既然都报了警,等待警察处理吧,都想开一点,何必把他当个事影响心情呢?小事一桩。真的不算个事。

我们家蛮马虎,我先生在楼下买个山寨手机,花了一千多元钱,还没玩几天都坏了,我女儿回家一看说是过时的水货,我们放一边也就算了,没有扯皮,在电视购物上买眼镜,买手表,还有唱机,我叫先生不买,要看实物,这坏了是浪费钱,他有时看到又想买,说多了又吵架,只有忍倒,老了他又不打牌,买就买了吧,上几回当就会不买了,所以,这买卖双方就应该把什么都看淡一些,那样日子才好过一点,何必呢?真没必要。也许,我就是傻,这就是阿Q精神。不必太较真!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2:57 IP属地 局域网

又一件罗生门挑战公众的神经,吃瓜群众坐等事情真相,我仅就目前了解到的信息谈谈个人看法:

男主打算给女友买个礼物,他看到了裴小姐的朋友圈。男主看中了一条价格4万的项链,裴小姐说前男友在美国黑色星期五时候买的,当时很便宜,愿意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男主通过微信转了钱,几天后收到快递是个假货,男主多次找到裴小姐要求退货均遭到拒绝并拉黑,后男主通过多种方式骚扰裴小姐,裴小姐向警方报案骚扰没有立案,于是发了一段哭诉视频,其中大意说到“我非要被强奸了才会惩罚那个男人嘛?!”

女主职业卖家,4万项链卖1千能挣钱吗

裴女士发的视频我看了,哭诉的特别有感染力,引起了广大网友同仇敌忾,评论区对警方“不作为”一片质疑和骂声。

看到了更多信息觉得事情不简单,裴小姐原来是一名淘宝直播主播和微商,她经营了大量的奢侈品,据说业务特别红火,她也经常晒一些国外旅游等等奢靡生活朋友圈。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她是以经营奢侈品为主业的,而卖给男主那个项链很可能只是众多买卖中的一单,而所谓前男友和黑色星期五只是个噱头,至于4万项链卖了1千块,她肯定要挣钱的,至于怎么挣钱,大家可以发挥想象......

别看着美女哭就开始喷警察,下次理智一点

从哭诉表现来看,裴小姐肯定是受到了威胁和惊吓,不然没有人会自己在网络公开视频,这点我不相信是炒作,可能真的是自我保护。但她视频内容主要控诉的是警方不立案,指责警方不作为,我认为警方不予立案是有理由的。

从她提供的证据来看,只是一些语音和文字资料,其中带有骚扰内容,但里面有更多关于双方纠纷内容,这在警方看来是一起典型民事纠纷,例如某天大街上和人吵架,有人扬言要杀了对方,那警察必须要抓捕吗,显然不是,这也与她说的真要强奸后才肯立案的说法一个道理。

有的网友肯定又会抬杠,前两天闲鱼上那个发死亡威胁的那个男的为什么被抓?事情不一样,那个男的要买人家女儿穿过的衣物,并且发了明确威胁和照片,双方本分没有任何瓜葛纠纷,男的既违背了公序良俗,也真正威胁了人身安全。

男主始终没有摆正心思

男主现在也在发文澄清,大概内容是事情经过,不管最终谁对谁错吧,他还是有问的。4万的项链1千买来,而且自己说不知道黑色星期五是什么,恐怕他既是个钢铁直男,也是个爱占小便宜的主儿。

从微信朋友圈买东西本来就有风险,他既不了解奢侈品也不懂行,那他加微信目的是什么呢他从哪里加的裴小姐微信呢,事情略显蹊跷.......

即使他买了假东西,可以维权可以向工商投诉啊,按照最新法律,微商也要领取执照和纳税,就凭这一点也可以“报复”,而他选择不依不饶的威胁和骚扰,也侧面说明了他脑袋不好使,度量也不大。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3:18 IP属地 局域网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涉嫌一起微信卖假手链事件,双方都在报警,一方哭诉,另一方痛诉,到底为哪般?

首先我们说女方。

这名女子据说原来是做淘宝直播的,现在依靠微信朋友圈卖二手物品。

7月11日,她在微博发视频,哭诉自己被一个男人骚扰,报警后警察不管,请求社会大众“救救她”。

同时她还称,是不是发生了强奸才有人管?

然后我们再看看男方。

根据视频画面看,男方大约30来岁,他发文说明了大概经过。

简单说就是,他曾在女子那里买过一次口红,这一次看见女子在卖手链,就花了1000元买下,到手后发现是个塑料假货。

但女子声称,自己寄出去的是前男友在美国买的名牌项链,是正品,而且价值四万元。

男方称,自己不是骚扰,只是维权,但女子一直拒绝沟通,还因此接到了很多骚扰电话,影响了家庭生活。

(我们来看看网上曝光的双方微信聊天)

这俩人到底谁对谁错,我们不知道,但理智告诉我,价值4万元的名牌项链,微信里1000元就卖了,靠谱吗?

其实要我来说,这位买到假项链的男士,你也是被猪油蒙了心啊。

别人是傻子吗?

价值4万的项链,凭什么1000元就卖给你,当然拿一件假东西忽悠你啊!

你花1000元买价值4万元的东西,你还要投诉,你有道理投诉吗你?

两位当事人都应当被处罚!

首先是这位卖假货的安徽马鞍山小姐,你卖假货的行为,属于诈骗他人钱财啊,这是犯罪行为。

哪怕金额不到判刑的起点,但至少也应当被抓进去拘留几天。

你还主动跑出来哭诉?担心民警不认识你吗?

你一个卖假货的,民警不管你,已经算你走运了,你还跑去微博给民警抹黑,就冲这一条,我觉得应当抓你去拘留几天。

假如人人都学这名女子,打着“自己是弱女子”的旗号,有事就跑出来哭诉,这个社会要乱成什么样。

其次,这位买假货的男士,我建议你老婆回家好好修理你一顿!

没事你跑微信上买什么东西,而且买的是项链,1000元买价值4万的项链,想想这都不正常吧?

而且这名女子,据说以前是玩直播的?

建议他老婆好好审问一番,这里面有没有其他事,正常男人怎么能干出如此荒唐的事呢?

请恕我无法理解这位男士的行为。

目前警方尚未介入调查,我觉得吧,大家可以关注这件事,说不定后续能爆出更精彩的内容。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4:48 IP属地 局域网

谢邀。

这个事情好像又要出现反转!

马鞍山一女子自称售卖闲置手链被男顾客要求见面,拒绝后被威胁骚扰,报警后警方备案,但该男子继续骚扰,哭诉“是不是被强奸才能报警”。

涉事男子也发文回应,花千元从女方处买到假货 尝试沟通被拒,只是维权,没有骚扰,更没有性骚扰。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不管怎么样,这里涉及的是三个事情。

1、双方之间的买卖纠纷,是否存在兜售假货?

2、是否存在骚扰或性骚扰?

3、女子反应的报警问题?

一般来说,双方之间的买卖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除非上升到刑事诈骗,否则属于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公安机关不得插手民事纠纷。作为男子,若因买到假货可以通过正规途径维护权益,若是通过长时间的骚扰或性骚扰,这显然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惩罚。至于公安接警问题,这个可能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或公安机关进行查证。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6:11 IP属地 局域网

您好,谢谢邀请。

不管是罗生门,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涉事双方先后分别报警的事件,反映了现在社会上诚信不被信仰、不被实行的这样一个让人痛心的局面。

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贼喊捉贼,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特别是有一些女人,动不动耍赖,给人扣屎盆子。

比如说啊,无端说被性骚扰啦,被威胁骚扰了。还有前几天那个女人,在高铁站为了逃票,竟然对工作人员高喊“我是精神病,杀人不偿命”等等。

拿这种扣人屎盆子或吓唬人的方式为武器,捍卫自己的那些非法利益。

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现象。

对于此类现象,一是国家要立法打击、禁止;二是当事人要勇敢面对、积极抵制,以至报警;三是全社会要形成一种厌恶,鄙视,排斥此类行为的风气,让这种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成为大家羞耻的对象,讥笑的对象。

那么,那些无耻的人就不敢再实施那些行为了。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7:16 IP属地 局域网

这就是又一起狼来了的案子,扮单纯装可怜,玩弄网友感情,这跟报假警有何区别。这种反转之下,怕是该女子要自己砸了自己的脚。

首先我怀疑这女子是打算炒作成网红。昨天还看见一个新闻,一个300斤的女人强吻大爷,最后被警察抬走。如今一些人就想着当主播一路爆红,所以历来是炒作无底线,什么都敢说。

而众多网友怎么看呢,拿手机看,大不了再啃块西瓜。这种事情越来越多,想必大家的心理素质也已经越来越好了,根本就没当回事。谁要是上了她的当,那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这女子这么发内容,把矛头指向警察蜀黍,其实是有些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照我说,对付这种人就应该直接拘留。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8:25 IP属地 局域网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从一开始大家对她的同情,到现在其自己承认言过其实;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位隐藏在民间的影帝一般的女子,另一方面现在舆论确实很强大,我市相关部门肯定承受了不小的压力,经查该女子反映的情况并不属实。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的成分,她已经绑架了社会舆论,给马鞍山这座城市尤其是相关部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她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儆效尤。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上次有人散步地震出现大蛇的荒唐言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之前马鞍山有个男孩叫什么日本的网名,公开挑战国人承受底线,说什么安倍是他父亲之类的荒诞言论,也受到了拘留惩处。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9:13 IP属地 局域网

现在很多女人,欲望出使之下,失去了理智,和女人有利于交道还是留给另一女人去交涉,以免中枪。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9:20 IP属地 局域网

前几天在“头条”上陆续看到关于此事的报道。说实话,除了标题,其内容只是快速扫几眼而已,因为潜意识里对此类事件总有一种先扬后抑,紧接着水落石出的惯性思维。故劝告自已不要偏听偏信,否则难于从这种先入为主的导向中转身。不过,凭心而论,当第一次看见“哭诉”并见有其它敏感字句时,内心还真的不由自主地紧缩了一下,毕竟这女事主除了痛说自身遭遇之外,还对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责问。我当时想,经过调查认定,涉事双方不论咋样,都可得到相应处理。但如若没有真凭实据,随便指责警察不履职的言行可不是闹着玩的哟。

从近日“剧情”看来,似有与前期报道迅速反转之势,“受害女”与“加害男”角色似乎要颠倒。此刻及时提醒,我等“吃瓜群众”就是主观上义愤填膺,但也得稳住情绪,心平气和的坐等权威部门明察秋毫、洞若观火。而一切的主观臆断或胡乱猜疑,只会扰乱思绪且于事无补,严重者还会有干扰办案之嫌,那就属于无事生非没事找茬了。

如果不追究责任,仅在此语无伦次的就事论事浅析两句,只是斗胆简述一下个人想法,见笑。

据本人体会,网上购物(包含“微信朋友圈”)的确存有风险,只是大小程度不一而已。一般常规的问题都是商品存在质次价高,名不符实等等,但现在的消费者都可采用退货、拒付、投诉等方式处置,有时虽然麻烦,但总算有防范、解决之道,基本上不会有吃“哑巴亏”并投诉无门的现象发生,除非自已不愿意去折腾。而利用现代交友软件故意欺诈圈内“朋友”,或者利用“交友”之便,骚扰、欺负异性,甚至心怀歹意,企图达到个人不法目的,那就另当别论,且只能静等法律适时伺候了,这当然也就不是我等能轻松的说笑了。

从普通常规上分析,女诉男“骚扰”她时长半年,并多次求助警方,时至今日难以奏效,且说接警员有敷衍推脱之嫌。关于这点我真的有很大疑问。现在执法机构的工作规范相当严谨,我虽不清楚详细流程,但可以知道任何报案,决不可能是单一人员就可随便处理的,遇有多次同种案情,肯定会汇报并会共同处置的。假如出现不遂当事人心愿之状况,那定是事出有因或情节蹊跷,而不可能草率从事,一推了之的。

再说这男网友,估计属于“暖男”之类。因文中提到早期就曾在女事主那里买过“口红”,这次是因买“手链”(又说什么价值四万多的美国名牌“项链”)而起纠纷,到底是什么“链”?在此亦不重要了,反正是在“女网友”那里买的。另外,在此还推测男主人公和女事主可能真是网友,因为联系时间这么长,又常常买货,不是朋友也是非常熟悉的人了,只是友谊如何,只有他俩心知肚明罢了。在此我有一个好奇,女事主在以二千元转让价值四万元“项链”给男网友时,这男的当时是怎么想的?难道真的相信会有“天降馅饼于斯人也”?呵呵!我虽不知男主年岁几何?但从你买口红、手链之事,便可知晓你是有女友或已结婚之人,因为那玩艺基本不是男性用品呀?当然,不排除有特殊爱好者或者有其他用途,见谅我有点玩笑口气,但决无恶意。我想表达的是,男主已经是在社会上有阅历的爷们了,按北方人口头语:咋就不长点心呢?!当然,要指出的是,发生纠纷后,你有事没事“私聊”可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你是成年人了,在双方私下沟通不畅的情况下,你还是应该按规范合理的办法处理为妥。再说,估猜你的经济实力和度量,可能真的不想为这点“小钱”搞得头昏脑涨,只是没把控住“见好就收”这种训诫而已。

且说这女事主,你在小视频里眼泪鼻涕的诉说,还真让不少人为之动容。当然,在新媒体发达的今天,观众莫名的受刺激冲动已很少见了,多数人都会深入思考、秉持正义的。至于你为何非要用“网络哭诉”方式曝光此事,你肯定有你的想法和心思。恕我浅薄,你如果直接去执法机构报案或甚至在那里“哭诉”,是不是更为妥当些?我担心你在网络上“哭诉”的形象和这件事情被闹得满城风雨,冷静后会不会反省是否值得,从而平添一些不必要的烦恼呢?反正我这没见过这些世面的外人是有不解之意的。只是劝说,别无他意。

时至今日,好在相关机构已承诺调查处理。在没有最终结论之时,一切都是怀疑猜测,而任何的主观臆断和强加于当事双方的正反定论,都是不负责任的。而“剧情”是不是已经反转,还会不会反转后再反转?只能静等客观公正的调查。我们要明白,新媒体虽能让经商人士做各种生意,也可为人提供言论自由表达的机会,但肯定是要以平公正、实事求是为基础的,而任何的招摇撞骗、哗众取宠或妖言惑众终将被事实击破,或者被法律约束。同时,这些平台也会为我们百姓认识分析问题,或者为执法机构对案情研判等提供线索和依据。事实大于雄辩,有理不在声高。在当今法治社会里,坑蒙拐骗,偷吃扒拿,恃强凌弱,寻衅滋事等等,虽然暂不能穷尽,但可以肯定的说,这些邪恶行为,终会受到严厉的打击!正在轰轰烈烈开展的“扫黑除恶”就可以明证这些。最后期望矛盾双方能得以妥善处理,免得众人跟着烦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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