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
点击 285回答 10 2022-07-25 22:43 IP属地 局域网

如果我往饭店不应该回收的辣椒里放了毒物,结果饭店回收使用,导致人死亡,我和饭店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已解决 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 2022-07-26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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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0:01 IP属地 局域网

杀人放火投毒这都是最大恶极的行为!饭店有反复使用辣椒等食材的现象固然有错,但你看不惯这种现象投毒就不是你的道德品质问题了,是故意杀人!

知道饭店违背良心道德的问题你最好的办法是取证举报,你投毒就是最大恶极!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非常可怕!

饭店为了降低成本据说这种现象也不少,抓一个就该重罚,有些违法者说服教育没用!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0:51 IP属地 局域网

很高兴我来回答题主你这个问题,

你往饭店不应该回收的辣椒里放了毒,他回收使用出人命了,人命关天,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饭店也的受外罚的,毕竟出了人命,都逃脱不了制裁。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希望能帮助到你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1:03 IP属地 局域网

你好!你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危险,千万不要去尝试。且听我细说。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人生中有些底线是绝对不可以去触碰的,否则就只有一句话可以形容——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分析一下你的假设的后果。

1、首先分析你的行为。你认为饭店里的辣椒不该回收,后来却被回收了。那么你凭什么认为这个辣椒不该回收,也不能回收呢?在你无法绝对确定饭店回收物品范围的时候,你对食用的辣椒放毒,也可以理解为你是在向公共食用物品放毒。

因为你的投毒行为是故意的,所以可以认为你的内心在主观上,是放任不特定的人员,有可能被毒害这样一个行为结果发生的。

后来竟然真的出现毒死人的事情了,那么你只能为人命关天的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了。到那种时候,可不是一句“我不是故意的”或者“对不起”就可以挽回的了。

2、科普一下《刑法》条文第114、115条的内容(见图片)。

从具体的《刑法》114条条文可以看到,投毒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造成有人死亡这样严重后果的,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后果很严重的!

你也不要想套用第115条后半部分“过失犯前款罪的”规定情况,因为从你的表述看,你的行为就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所以不存在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性。

3、你假设的行为结果,已经构成了犯罪,基本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是要被判刑的,是会去坐牢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2年联合下发的司法解释规定,“投毒罪”已经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也就是说现在已经取消了投毒罪的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种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出于维护社会安全的需要,这一类的罪是会被重点打击的。这个罪名,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就能成立。面对冷峻的法律,根本不容得你解释,什么那个辣椒本来是饭店应该回收的、我不想害人—巴拉巴拉的,啥都别解释,罪名成立了。而且发生了死人后果,这就是后果严重,你看看《刑法》条文规定,会依法重判的。

4、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由于你给出的假设条件很简单,不好直接断定。但“杀人偿命”这个简单的道理,古今基本通用。就算是适用故意伤害罪,有人被毒死了,量刑也不可能从轻。同时,由于造成有人死亡的后果,你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就是说还要给死者家属赔一些钱。

5、饭店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饭店是一个单位,它不是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饭店不承担刑事责任,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通俗的说,饭店承担给被毒死的人的家属赔钱的责任。至于赔偿多少钱,需要具体看死者的情况,反正几百几千块钱恐怕是不够的。

回答完这个问题,触目惊心。学习法律的时候,做个这样的假设当然无妨,现实生活中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去试探社会和人性的底线。

疫情期间,活着就是幸运,珍惜当下,过好每一天。

祝福人间!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2:06 IP属地 局域网

这种想法很危险,甚至恶毒!店家让人吃回收食品,使人致病,而你这种作法,使人丢命!

赶快打住这个念头!这是在犯罪!如真毒死人了,你就是故意杀人罪,而店家只是过失杀人!

千万不要玩火!烧了别人,也会焚了自己。

打住!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3:01 IP属地 局域网

法律无处不在。你和饭店都涉嫌严重犯罪,万万使不得,念想都不应该有。

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投毒)罪,最高可以判死刑

投放危险物质罪,民间俗称投毒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这个罪是危险犯,即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就可以定罪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只是加重处罚情节。

该罪是重罪,起点就在三年以上,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你的想法是很危险的,如果付诸行动,严重的是要掉脑袋的。

饭店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

该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同样也是危险犯或者行为犯,即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只要实施行为就可入罪。

该罪量刑分三档:

生产、销售不符合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投毒行为自古以来都是重罪,法律会严惩,天理亦不容。劝君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法律无处不在,多学法,少吃亏。@文金发律师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4:03 IP属地 局域网

1.投毒者

犯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个都是大罪。

在食物里投毒,如果是以特定的目标(毒杀张三)就是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这针对不特定人群的,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饭店

回收食物重新卖给顾客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会受行政处罚。

回收食物致人死亡存在过失行为,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4:27 IP属地 局域网

不知提主指的是饭店发霉变质的辣椒还是客人吃剩下的。不管是什么辣椒,饭店应不应该回收,你都不能投放毒物。有毒物品是国家严格管控的,你私自藏毒本身就是违法的,还要在饭店辣椒里投毒。不管你是什么动机和目的,只要饭店和客人食用,发生中毒件事,你都要负刑事责任。

凡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和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5:03 IP属地 局域网

1、饭店的处罚

饭店存在过失,违反食品卫生法,是要被行政处罚,罚款,甚至被吊销营业执照。

2、你的处罚措施

你在食物里面投毒,致人死亡,犯得是故意杀人罪,量刑上会被判断20年以上尤其徒刑,甚至死刑。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6:17 IP属地 局域网

这个试验不好玩,到时候就不提饭店本应当垃圾而却再摆上餐桌的道德问题,投毒成了主要责任了。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7:50 IP属地 局域网

你一投毒,无论怎样说,这就是摊上大事儿了!因为,毒死了人,一查毒源是你投放的,无论你的动机是啥,你要承担主要刑事责任是跑不掉的了。饭店回收被你放了毒的辣椒导致了人的死亡,属于不知情的过失行为,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没有你投毒的性质严重。另外,如果你明知道饭店有可能回收这些使用过的辣椒,却还往辣椒上投毒,你就是一种主观故意的行为,这就可能涉嫌故意杀人了,你摊的事儿就更大了。最后要判你什么样的刑,这就得看法院裁决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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