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在朋友圈卖东西最好是有实体店,这样偶尔发发朋友圈还是可以的,不至于让人把你屏蔽,有的人感兴趣了还能去店里摸摸手表的手感,看看质量…比如我吧,只要是微商我都屏蔽了或者删除,留下的就只是有实体店的卖家,不然有了问题你找她都不一定找得到,有门面就不一样了,顾客不怕你跑,这样会给顾客安全感,这样也方便你偶尔做个特惠,搞个活动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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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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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在朋友圈卖东西最好是有实体店,这样偶尔发发朋友圈还是可以的,不至于让人把你屏蔽,有的人感兴趣了还能去店里摸摸手表的手感,看看质量…比如我吧,只要是微商我都屏蔽了或者删除,留下的就只是有实体店的卖家,不然有了问题你找她都不一定找得到,有门面就不一样了,顾客不怕你跑,这样会给顾客安全感,这样也方便你偶尔做个特惠,搞个活动什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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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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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昨天晚上看到一篇报道。 有人因为发朋友圈卖东西导致被判赔80万。 有人。发微信朋友圈。卖东西。被判赔80万。 第一反应是,这也太恐怖了吧…… 事情是这样的: 一名在校学生吴某豪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低价叫卖很多大品牌的手表。 其中包含有丹尼尔惠灵顿、卡西欧、施华洛世奇等。 DW情侣手表套餐,520元一对……请问看到这样的信息你心动吗?别忙,还有后文。 此事被正规的手表公司丹尼尔惠灵顿知晓后,以商标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吴某豪在朋友圈销售其假冒商标的手表。 经法院审理后,才知道原来吴某豪只是负责在朋友圈发售卖的消息终端。 操作流程是: 当有人向吴某豪购买这些产品时,他需要把收到的钱和订单的地址发给他的上家林某灿,由林某灿负责给买家发货。 并且经调查,林某灿有过前科,其曾在2019年时因销售假冒商标的产品被判刑过,还被罚过10万元。 并且经过此次查询得知,林某灿的下游卖家有很多,就光是收到其下游的微信入账都有1500多次,并且收款合计约60万元。 最后判决的结果为: 吴某豪和林某灿两人明知是假冒别人的商标,却还是选择在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 故两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注册权,对其造成损失共计80万,考虑到吴某豪仅仅是在朋友圈销售,又是在校学生,所以林某灿被判赔80万,其中的8万由吴某豪承担,因其也有连带责任。 并且有人指出,林某灿不仅有侵权赔偿责任,若是被查出他的这批物件是假货,有可能导致民事赔偿以及行政处罚的三重后果。 02 可能有人在想,在微信朋友圈卖东西,这不是今天很常见的事? 特别是疫情期间在朋友圈卖口罩的,那可是一抓一大把。 因为这是最低成本,无时间地点限制的工作,以至于有很多宝妈以及大学生投入其中。 不仅如此,甚至于还有很多人已经全职做起了微商。 说句实话,我有时候超级讨厌微商。 你知道微商有多烦吗?你知道每天打开朋友圈看到都是微商是什么感觉吗?你知道时不时的在微信上收到推销信息的烦躁感吗?你知道微商退货难吗…… 有时候我又觉得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做微商卖东西让人讨厌, 他们不知道吗? 很清楚啊! 为什么还要做? 生活所迫使他们不得不出卖自己仅剩的一点自尊来换取一点点生活补贴,为了生活,甚至是在微信朋友圈出卖自己自尊来换取在老公婆婆面前的一点自己的自尊。 03 我在这里并没有为微商说话,也没有贬低微商的意思。 我只想说,微信朋友圈是我们个人的私人空间没错,可也是影响别人的空间。 我的想法是: (1)作为买家,我们千万要相信,天上真没有馅饼,你可以想象,若是大品牌的东西都在微信朋友圈卖了,那么那些品牌店还有必要存在吗? 只有一个可能,那可能是假冒的,而你若是相信了,只能是花比原价低一点的钱去买到很普通的假冒产品。 (2)作为微商朋友们,其实大家都知道生活不容易,可是在选择做这行之前,一定要考虑好此产品的来源,以及质量,因为从微信朋友圈起步,这本就是基于朋友信任的基础,一次受骗,此后可还有未来? 其次,若是没擦亮眼睛选择错误,那么责任不仅仅是赚不钱,还可能承担更大的后果,所以,一定要谨慎。 此文分享到此结束,感谢阅读,若有其他分享,可在评论区留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