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
点击 186回答 8 2022-07-25 17:40 IP属地 局域网

新密公交车失控撞上铁塔致10人伤,疑因与邻镇公交车抢客飙车, 你怎么看?

已解决 悬赏分:10 - 解决时间 2022-07-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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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18:57 IP属地 局域网

谢谢邀请;最近我比较关心网络上的新闻,昨天我就看到了这篇有关报道,当时心情就很沉重,今天网友就提出了这个问题,那我就把发生这场交通事故的真相和我的意见发表一下吧!

7月8日上午8时许,新密市两辆早班公交车在该市大隗镇至来集镇的县道上,为了抢客开斗气飙车发生刮蹭,一辆公交车失控撞上了铁塔,导致十名乘客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和120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目前,受伤乘客正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其中,张女士51岁,和60多岁的曲先生,两人因为伤势较重转入ⅠCU病房,如今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了调查。

掘目击村民说,当天早上八点左右,双楼至新密和荀堂镇至新密的两辆早班公交车,一前一后行驶在新密大隗镇至来集镇的县道上,因为争抢来集镇村口的一名乘客,苟堂公交车立即加速别住双楼公交车发生刮蹭,两车在来集村西侧陡坡下坡弯道上继续开斗气飙车,双楼公交车右前轮撞上路边石爆胎,肯定是没刹住车撞上了来集村口的铁塔上,人成为的导致了这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10人受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从这场事故中不难看出,有些司机为了争抢路边客源,多得利益,竟然忘记了职业道德,开斗气飙车互相别蹭,把乘客的生命安全置于脑后,完全就没有把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放在眼里,眼里只有钱和利益,才会这么无视国法的。

这两名司机的恶劣行为已经不属于违法了,而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真心希望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政法部门,必须对这两名违法犯罪的司机严判重判,进行严肃的处理,才能杀一儆百,以绝后患。

同时呼吁,必须加强对司机职业道德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工作,把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深种在他们的心里,使司机把注重人的生命看成是神圣的责任,我们社会才是一个安全和谐的大同社会。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看法和观点,如果有持反对意见者,请斧正。我在这里先谢谢了!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19:38 IP属地 局域网

感谢邀请,为了更好的谈谈看法,我特意查看了相关报道。

事情发生在河南新密市,两辆早班公交车在县道上,因斗气飙车发生剐蹭,一辆公交车失控撞上铁塔导致10名乘客受伤。目前受伤乘客正在当地医院接受救治,其中51岁张女士和60岁曲先生因伤势较重已转入ICU病房。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表面为斗气飙车,实际是利益争夺

我国很多地方县城及周边乡镇并没有像大城市那样设立固定站点公交车,由于人流分散且不稳定,成本相对较高,所以很多地区存在承包线路短途班车,这些班车机动灵活,也方便群众。

运输公司花钱承包了线路,肯定想办法盈利,所以运输公司也会对驾驶员及售票员进行绩效考核,客源多少影响着他们收入,所以抢客源多拉活儿司空见惯。

弄清了基本背景,对于此次事故原因可能看的更清楚,两辆车可能存在线路重叠或者班次较近,都想多拉个乘客,双方你争我抢斗气,所以造成事故发生。

其实这类事件早应该整顿了,很多司机仗着是乡间道和对路熟悉,开车不管不顾的拼命跑,而长期超员现象也是十分普遍,潜在危险很大。

肇事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造成的结果来看,如果不出现死亡或者更多重伤,很可能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罚。但也不排除危害公共安全罪名成立,一切还要看调查结果。

乘车需谨慎,安全莫忽视

这样的悲剧发生谁也不想看到,有些网友指责乘客不应该乘坐这样车,我觉得些“荒年不吃不食肉糜”之嫌。我国很多地区还没有通公交,不做这样车,怎么出门呢,家家都买小轿车也不现实。

交通运管部门当然是首要负责,但作为乘客,也应该自我防范,比如司机超速一定要提醒制止,超员的车尽量不上。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0:12 IP属地 局域网

谢悟空邀请。

据记者报道,7月8日上午10时许,新密市两辆早班公交车在该市大隗镇至集镇的县道上,疑因抢客斗气飙车发生剐蹭后,其中一辆公交车撞在了路边的铁塔上,造成该车辆后尾部约1米长的的两道划痕,右前轮爆胎,车头被撞严重变形。事故导致10名乘客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

因为争抢1名乖客,两车司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视两车人的性命于不顾,相互追逐飙车,触犯《刑法》,造成车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性质恶劣,影响很坏,两名司机不得不为此次事故买单,他们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飙车、醉酒、无证驾驶这些危险驾车行为是导致恶性事故的根源,危害性极大,由其是客车司机这几种违法行为是不多见的,载着一车乘客,互相追逐,于多数人性命为儿戏,我看应当罪上加罪,严厉处罚,以正视听。

分析处理的结果会是这样: 两车司机均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危险驾驶罪。其中造成人员受伤的那辆客车司机还涉嫌交通肇事罪,两车司机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这种犯罪行为离判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仅一步之遥了。

裁着一车旅客在道路上追逐驾驶,实属罕见,只能说明这两名司机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这样的人怎能让他们驾驶客车呢?然而,想不到客车司机也会涉嫌这样的犯罪行为,今天在河南省郑州市下辖的新密市发生了。

因此,我们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保持一种好的心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只要不路怒,不追逐,这类事故就能杜绝发生。

(图片来自《映象网》)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1:11 IP属地 局域网

谢友邀请!

新密公交车因与邻镇公交车抢客而飙车,导致撞上铁塔,10人受伤。非常万幸,没造成死亡事故。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不是偶发事故。全国各地有多少这种现象,只不过没有报道罢了。

本人所在地,70万人口小县城,城区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公交线路十几条,由于客源有限,公交车线路延伸各线路十几公里,这样与农村班线,客运线路重合较多,所以,抢客大战经常发生。

由于公交可以超载,客运不能超载。路上相互飙车,相互别车经常发生。往往发生碰撞事故。

这些原因大家应该心知肚明吧?小县城由于城区面积小,而线路多,财政补贴拙荆见襟,于是,公交车大都承包私人。承包者相比客运企业有无比优热性。它票价有补贴,它可超载,它可以随时停车等等。而承包者捡一个得一个,所以相互抢客是必然的。

再看线路,为弥补财政缺馅,大都延伸到乡镇,与其它线路重叠,不抢客才怪呢。

其实,这种现象就是体制问题。象大城市公交纯粹政府国有不存在此现象。如果小县城不承包经营也应该不出现此现象。可现实中,小县城也有难言之隐,一方面要惠及民生,一方面不堪财政压力,两全其美很难。

公交本身是民生问题,希望不要变质了。惠民政策很好,但应该彻底执行。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1:58 IP属地 局域网

一、公交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为了方便市民出行,跨镇、跨市公交就很常见。由于业务拓展到了别人的区域,肯定就有利益的冲突。这就需要双方的政府单位、共同的上级行政单位进行协调,平衡利益,协调发展。很多地方公交是由企业、个人在运营,政府在引进投资、路权分配、政策扶持方面应该有公平公正且有力的举措。

二、公交应以社会公益优先。由于很多地方公交由企业和个人投资,他们更多地看重经济利益。个人觉得政府应尽量成立政府直管的公交企业,以社会公益优先,即使与重叠区域发生纠纷也好协调。如果引进企业或个人进行投资,首先自己在审批时要预见可能会引发的冲突,缩紧审批,更是要明确参与者的权与责。一旦发生类似抢客行为,要有严厉地处罚措施。放任终将引发悲剧。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3:20 IP属地 局域网

责成公安部门严查严办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0:08 IP属地 局域网

感觉公交应该是全民福利性质的营生,怎么现在都争先恐后的要盈利呢,谁的问题?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6 00:36 IP属地 局域网

已经刑拘双方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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