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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 304回答 6 2022-07-25 16:11 IP属地 局域网

以旧换新如何征税?

已解决 悬赏分:60 - 解决时间 2022-07-26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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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17:46 IP属地 局域网

以旧换新可能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础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以旧换新应重点分析在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会处理。

税会处理规定

增值税、消费税: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计征增值税、消费税,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即全额征税。但金银首饰要按实际收到的价款确定销售额,即差额征税。

企业所得税:销售新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会计处理:以旧换新业务,其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类似,所销售的新商品应确认收入,回购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不存在税会差异。一般商品账务处理

举个栗子:假设老王公司主营电池生产业务,2020年4月1日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一批电池(属于消费税应税项目且消费税税率为4%),该批电池的成本为100万元,市场价为200万元。所换进的旧电池作价60万元,该公司实际收取价款1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且双方均开具了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差额另以银行存款结清)。就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均为万元):

借:库存商品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8

银行存款 158.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税金及附加 8=200×4%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

在这个“栗子”里,会计上按新电池价格200万元确认收入并结转了100万元成本,旧电池作为购进的库存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均按新电池价格200万元计征,且旧电池收购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26-进项税额7.8=18.2

应纳消费税=8

会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200-主营业务成本100-税金及附加8=92

由于不存在税会差异,企业所得税=会计利润92×25%=23。

金银首饰账务处理

再举个栗子:假设“王大福”珠宝为贵重首饰零售企业,2020年4月1日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一批大金链子(消费税税率为5%),该批大金链子的成本为100万元,市场价为200万元。所换进的旧大金链子作价60万元,该公司实际收取价款1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且双方均开具了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均为万元):

借:库存商品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8

银行存款 15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2=140×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借:税金及附加 7=140×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

在这个“栗子”里,会计上按新大金链子价格200万元确认收入并结转了100万元成本,旧大金链子作为购进的库存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均按新旧大金链子的差价140万元计征,且旧大金链子收购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8.2-进项税额7.8=10.4

应纳消费税=7

会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200-主营业务成本100-税金及附加7=93

由于不存在税会差异,企业所得税=会计利润93×25%=23.25。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19:22 IP属地 局域网

以旧换新业务,换出的商品作为销售,换入的作为购进,购进的如果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反之则不能抵扣。换出的商品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计算相关税收(金银首饰除外)。

一、一般商品以旧换新业务。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二、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

鉴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缴增值税。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其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例:某商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拿的旧电视机换一台新的电视机,旧电视机作价500元,新的电视机卖3000元,这个时候商场销售新家电的含税销售额为3000元,应以含税价3000元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对以旧换新业务销售收入计算的规定是一致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0:24 IP属地 局域网

你好: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并计税。收取旧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特例:对金银首饰收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因此,只收取差价的可以按差价确定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1:39 IP属地 局域网

对于一般商品来说,增值税法采取的是两条线去走,即新商品按照新货价格确定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旧物按照旧货的价格计算采购额,计算进项税,两条线不得互相抵消。

对于特殊商品来说,比如金银首饰,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比较常见的交易方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销项税,即可以用旧货的不含税价格冲抵新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计算依据,比如新货的含税价格是3000,旧货的含税价格1500,那么销售方的销项税=(3000/1.13-1500/1.13)×0.13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1:52 IP属地 局域网

以旧换新是双线做账,久的销售是收入,新的是采购,采购减收入后缴纳增值税。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5 23:16 IP属地 局域网

以旧换新业务,新的商品做正常销售会计处理,旧的货物做库存商品购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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