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寄件人自己首先该为自己寄出的物品负责,一般商品也就算了,如是贵重物品,必须保价,不要贪图省钱而欺瞒快递公司,一旦发生遗失或破损,却又将责任转嫁给快递公司!真的发生遗失贵重物品,应该报警,如果是快递员或者其他人员偷得,那么绳之于法,如果是普通过失遗失,寄件人没有保价,那只能按规定七倍运费赔偿。就事论事,单就本案来说,现在是有遗失有破损,很可能是因为破损而造成遗失,应该报案,如无明显证据是被人偷走的,那么,这次事件是由于快递公司的过失造成的,快递公司应该赔偿,而如果寄件人没有如实填写物品名称和保价,那么寄件人本身有欺诈行为,那么,寄件人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快递公司应该负少部分责任,少部分赔偿。

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