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
点击 296回答 10 2022-07-24 08:40 IP属地 局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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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22-07-2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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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09:41 IP属地 局域网

我个人理解,“丛林法则”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经济优先,科技优先。弱肉强食是原始的,文明冲突是现当代的,科技争先,科学创新是未来的。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0:54 IP属地 局域网

丛林法则的本质内涵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它与人类社会中的所谓文明并不相冲突。人类是自然万物中的一种。再具体点说,人类是动物界中的一种。

人类与其他动物在丛林法则的支配下谋生存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就在于人类不仅仅是弱肉强食。因为人类不仅同其他动物一样有求利的欲望,人类还有求理的欲望。

人类可以用讲理、用谈判、用辩论来解决人类的许多冲突。人类用理欲在不同程度上约束追求利益的欲望。在人类社会中,人的行为不仅仅有唯利是图,还有求是弃非、惩恶扬善、助人为乐……等等。所以在人类的发展中,出现了道德准则和法律规范。

人类社会中的森林法则与其他动物界的森林法则有极大的不同。就在于人所具有的追求理的欲望起了作用。因此在人类社会中的森林面法则或者是人类互相竞争中,有其他动物界中野蛮的一面,也有其他动物界中所没有的文明的一面。

但是,无论是野蛮的竞争,还是文明的竞争,那也都是竞争,那也都是森林法则的一种。所以森林法则(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与文明并不冲突。

另外文明与冲突不是互相反义词。文明与野蛮才是互相反义词,是一个正反两面的对立统一体。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用文明的方式解决冲突的范围越广则用野蛮的方式解决冲突的范围就会变得狭窄。人性决定了人的行为,总有野蛮的,也有文明的。殊途无法同归,只能用正确的制度来约束人的野蛮的行为,扩展人的文明的行为。

只要人性不变。只要利欲极强、理欲极弱的人存在,那么人类社会中野蛮的行为、丑恶的行为就无法根除。

科学技术的发展只能提高人的生产力水平。但对于人性的改变目前很难看到希望。也许将来有一天人脑科学技术的发展弄清楚了人脑中究竟是什么物质进行怎样的物理、化学变化,而决定着人的不同程度的追求理和利的欲望。到那时也许通过科技的干扰,让每个人的头脑中追求理的欲望都强于追求利益的欲望,到那时,人类就可以完全用文明的方式来解决冲突和竞争的问题。到那时,就大同世界了。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实现。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2:33 IP属地 局域网

丛林法则拓展开可以看做是宇宙基本规律,比如大的星球吸附小的星球。在生物界则是不同物种之间竞争的基础,其残酷性无可非议,所以毒蛇不毒。只有人类在获得意识或者说智慧之后,已经成为地表最强大的生物(其实未必真的强大),理所当然地只能把丛林法则用于种内竞争并且无所不用其极,与动物们种内竞争的克制和文明不可同日而语(个别物种的雌性吞食雄性属于基因遗传非种内竞争)。君不见时下的种内竞争充斥着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和毛孔,每个人的思想和骨髓,每个人的出生到死亡,月子中心与豪华坟墓就是例子。更大的悲哀是全人类都在努力适应丛林法则,没有一个思想家从人类自身共存之道、与大自然共存之道的角度指出:你们错了!如老子重生,他会说:道法自然,非残酷冷血竞争也,汝今皆背道而驰!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3:58 IP属地 局域网

这个问题我反复读了三次,仍不明所以。我稍稍改一下吧:"丛林法则"的本质内涵是什么?它是人类社会文明与冲突殊途同归的根源吗?——题主最后的科技疑问,我想破了头也不知所指。

丛林法则的本质

20世纪初期,达尔文的进化论相信的人仍旧不多,但从达尔文理论延伸出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却准确的找到了它巨大的受众市场,开始流行起来。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成了人类即将跨入第二个新千年前夜的主旋律。多少相对独立的民族和人群,被秉承这个思想的西方国家所吞噬,没有一点反抗的余力。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战后冷战铁幕的恐惧之后,人类开始反思,丛林法则是不是适合于人类社会,答案不言而喻,人之所以为人,就是超越了丛林的物种,文明诞生、壮大、强生,岂能再回到过去黑暗的丛林中,对同族露出獠牙,以求发展?丛林法则,已经被现代社会所唾弃。

智人的革命

人类第一次站到生物链的顶端,其实就在于我们摆脱了单纯的丛林法则。这个从智人开始的革命,我们可以称之为——认知革命。

其他的物种,或者其他具有社会行为的物种,它们的行为模式相当程度上是由自身基因决定的。如果没有基因突变,同一物种的社会行为不会有明显的改变。例如蜜蜂的群体,自从诞生以来,数百万年来,虽然分工精细,但并无多大的变化。没有哪只蜜蜂,会突然怀疑自己的权利,为争取投票决定蜂王归属发起斗争。它们完全依照自己的本能行事,满足最基本的基因赋予的欲望,严丝合缝的履行DNA铭刻的指令,这一切其实就是丛林法则最深处的动力来源。

智人不一样。智人就不单单只依靠自身的基因组来改变自身了。他们还可以依据不断变化的需求迅速的调整行动模式。我们甚至可以编织出虚构的故事,例如部落共同的保护神的传说,以共同的信仰,团结自己部落之外的同类,开启了另一条采用“文化演化“的道路。这不是弱肉强食,而是彼此信任,力求统一。只有不再是丛林,才迎来属于人类的光明世纪。

人类社会的主旋律

如果我们跳出繁杂的历史角度,以上帝的视觉俯瞰人类的进程,你会发现,人类其实一直在走向统一!绝不是同类相残,互相伤害。

金钱、帝国、宗教三者,共同在推动着人类历史前进,虽然有时候充满血腥和暴力,但是总体上却是向着统一的方向而去的。在人类社会,就算怀着最大恨意的双方,都能在这三者任何之一之中取得一致和信任。举个例子,极端原教组织IS,他们痛恨美国的政治、经济、法律、价值观甚至每一个活着的美国人,但他绝对不介意使用美元。

你能想象丛林中的动物们会建立起一个全动物界金融体系,在战斗的间歇互惠互利吗?

结语

人类社会的未来会如何,没有一个科学的模型能准确预测。这属于二级混沌模型,我们可以估算出概率,但如果采取措施有效,结果就将与预测脱离。

是人类走向最终的大统一走进科学的天堂,还是人类一起携手堕落进地狱自取灭亡?同学们,赌局已经开始,你落赌注在哪一边呢?

我是猫先生,欢迎关注,感谢阅读。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4:16 IP属地 局域网

“丛林法则”故名思意!是只有在生物世界才有的自然规律!因为有了“弱肉强食”才有有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和生物的演化与进化!但是!它是只适合于比较原始的生物圈中的演化规律!人类现代的思维意识形态还没有完全的脱离低级动物的意识范畴,所以还摆脱不了“丛林法则”所圈定的生态规律的梀缚!为生存而竞争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争夺资源和利益而频繁的对弱小的国家大打出手和发动战争的美国更是鲜明的例子!人类什么时候摆脱了这种低级生物的意识形态,不再需要用“丛林法则”的自然规律去发展和生存了,才能进入高级生物的层次!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5:14 IP属地 局域网

个人认为丛林法则是褒义词,正是大自然有了丛林法则,才促进了生物的进化和生物多样性,正是有了丛林法则,才有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早期人类为了生存也在遵守丛林法则,所以才有战争杀戮,同时也促进文明进步,现代丛林法则主要表现科技与文明,因为人类不再为吃饭发愁,就不需要冒险发动战争,一旦没有丛林法则,人类就没有前进的动力。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5:37 IP属地 局域网

打个比方,就是在大海里的鱼。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泥吃什么呢…最后呵,就剩大鱼了,大鱼没什么吃的,最终也会消亡,大鱼也只不过多活一段时间而己。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5:49 IP属地 局域网

人类是残忍的冷酷的,无论文明如何进步科技如何创新突破,我们在人性上几乎没有进步。只要我们的人性没有飞跃性的进步,那么“丛林法则”将一直适用于各个方面。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6:28 IP属地 局域网

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文明文化~规则社会。这个人类自从形成社会以来,都是这两种规则结合互相隐显地起着作用。不论是母系氏族,奴隶制,封建城邦制,封建,资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只要不是人类文明进化到个体每一个人都能享受普遍尊严,生命尊严(包括其他生命体)。确实是很难彻底摆脱这个弱肉强食的习惯性思维模式。这个本质上也是众多宗教诞生的前提。自然界物种王~存在的意义在于胜出的强盛改进物种自然逃汰的作用!(种群中王是最强盛的,拥有遗传特权,群居生命物),人类的社会繁殖衍生呢确实介乎两种模式之中。自从社会诞生了超越自然的共介交流手段~货币(资金)之后。打破的自然王者/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会制造出劣势大部份(生命力强)与少数威权优势者(生命力弱)。二八/三七定律依据的是社会实相。并不断地加入异数参与(政权推翻,战争,温疫,灾荒等等)。这个异数参与者(人类命运多舛事发首因只有一个。思想和心理的欲念~贪欲)。中国古人敬其为天。(气数而己),~(大道~人心)。听着看着似乎并不愿意接受,其实运用逻辑思维的方法,用心去演算研究之后。你就会理解之后接受这个导入的真实事相。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7:50 IP属地 局域网

从林法则,无非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物竞天择,个人认为,只要丛林法则还适合人类,那么人类的文明就不可能再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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