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金”是指开发商在未拿到国家认可“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占有业主、提前回笼周转金、解决资金不足,自行违规、违法、投机取巧、钻法律空子耍的花招!
这种交易形式,国家法律不但不认可,还会受到严厉打击和法律制裁。
恒大在这种强大的经济危机情况下,他用什么支付这部分“小”钱呢?
这种“认筹金”小债务,对恒大重大债来说,恒大还能顾极的到吗?
这种交易又不受法律保护,想退回“认等金”比登天还难!
放宽心吧,钱财身外之物,保住身体健康就是幸福。
(注:除国家接手、大资本者家入住、大资本银行投入恒大外,个人观点,不同看法,请友友指教)

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