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
点击 301回答 1 2022-07-24 16:50 IP属地 局域网

小伙饭店点牡蛎吃出50颗珍珠, 饭店老板称归饭店, 两者争吵不休,你觉得应该归谁?

已解决 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 2022-07-2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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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匿名
支持 0 反对 0 举报 2022-07-24 17:35 IP属地 局域网

谢邀,估且不论所谓珍珠的价值多少,在消费者买单付费以后到商品掌握到消费者手里,消费者便对该商品握有绝对拥有权,除非该商品在制作服务过程中因意外遗落有与该商品无关的属于商家的物品除外。在这里因珍珠是与牡砺连为一体的,商家在进货过程中并未另外为珍珠付费,故珍珠理应属于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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